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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安庆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07     来源:科教科     作者:     阅读次数:935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安徽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方案》等文件及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原则

生源调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生源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国家A类考生进复试线),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开头)调剂考生分数线为总分325分,单科达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

2、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具体见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相同),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对于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考生,如申请调剂专业学位,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说明);一志愿报考非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临床医学。

5、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6在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以及退出规培三年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调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不得报考、不得调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7、已进入我院一志愿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如不符合招生报考章程及专业目录上规定的复试专业的报考要求须申请调剂其他专业,否则不予最终录取。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调剂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 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一旦填报志愿确定后,志愿锁定24小时不能修改。如遇网络堵塞或系统设置问题,我院将上报学校研究处理。

2. 申请调剂考生只能填写我校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即只能填写我校一个志愿,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3.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调剂该专业考生(剔除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两条及以上志愿考生,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等)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时综合考虑,按照调剂比例确定调剂成功考生名单。如遇考生不按要求确认或调剂成功后放弃,将视情况补充调剂考生。

4.我院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有缺额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300%左右。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院拟录取,应对本人行为负责,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方式、内容、形式及计分

(一)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我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复试流程,优化复试程序。

1.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我院组织复试小组对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分类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等专业相关素养的考核,采取专家问答形式开展。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我院组织以结构化面试形式对专业英语进行考核,包括专业英语、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

面试由我院复试专家小组统一组织,待调剂最终名单确认后,事先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程序及相关安排。

(三)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要求

复试前,我院提前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政审表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同时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过程中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五、拟接收调剂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学习方式

拟接收人数

1

100210

外科学

00

骨外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1

2

100217

麻醉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1

3

105101

内科学

01

心血管病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2

4

105101

内科学

02

呼吸系病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1

5

105101

内科学

03

内分泌与代谢病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1

7

105102

儿科学

00

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1

8

105104

神经病学

00

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2

9

105124

超声医学

00

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1

六、调剂工作流程

序号

内容

1

研招网公布各专业缺额,考生线上填写志愿

2

我院下载考生最终志愿,对申请调剂志愿考生(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给调剂成功考生发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自行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不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

4

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5

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

拟录取考生自行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不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

七、体检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应在安徽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进行,后续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报告放入考生本人档案。

(二)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要求执行,凡体检结果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例如有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为医学类各专业)。请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提前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以免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八、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二)各学科(专业)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学术型与专业学位是不同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只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未列入招生目录的导师、未在研究生学院备案的本年度新增招生导师不得招生)。

(三)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体检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五)我院将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工作,拟录取后尽快与考生签订住培协议,并向考生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九、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我院研招工作坚持十公开原则,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的监督。

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整理汇总复试结果,填写《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公布给考生。

十、招生纪律

各部门、各学科(专业)和研究生导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和责任感,坚持公平、公正,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确保各类试题不泄密,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抵制违规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各学科(专业)负责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我院复试全程进行有效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安庆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有新的工作安排,以新政策为准,我院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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