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04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74次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价格征集
二、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或新版两证合一的加注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备注:2019年12月1日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不提供《药品GMP认证证书》);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电子资料要求
按照“递交电子资料要求”提交材料,包含参数及报价函(报价函按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目录顺序,不得调整表格)、联系方式等内容,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印章。以上材料整理汇总形成word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569878393@qq.com。
四、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电子材料时间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查先生 0556-5865207
附件: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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